(一)与对方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程款,并保留好协商记录,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二)协商不成,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文件、结算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三)即便小产权房建设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只要实际施工人完成工程且质量合格,就有权主张工程款。
(四)若有分包或转包情况,实际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五)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六)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