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方面表现为当事人应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的情形出现;
2、主观方面应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心态;
3、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