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
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合法的,因为法律当中规定,虽然说一般情况下儿媳并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说已经在家庭当中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此时是可以参与到分配当中的,还有就是法律上其他认可的理由也可以。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首先可以确定丧偶儿媳是可以依法继承公婆遗产的。《继承法》第l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据此规定,丧偶的儿媳、丧偶的女婿因为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取得对公婆、岳父岳母财产的继承权,是一种独立的继承权。
公婆不是儿媳妇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父母,但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仅仅是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公婆作为丈夫的父母,并不在此之列,因而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