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父亲74岁因病故去,家有老母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在父亲退休接替父亲进了单位,家里都是在农村,女儿,儿子在家种地,老母亲一直由小儿子照顾,在父亲去世之后,大儿子凭借他在单位的熟悉,在没有任何的手续下在单位支了6000元,并且打了借条,母亲索要未果,单位认为他是长子该拿,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要是通过法律的话,该如何提起诉讼。<br><br>2。大儿子接替父亲上班,在父亲生前没有近到任何的赡养义务,老母亲以后的生活是不是该由他出一部分赡养费。
看单位给你哥钱的性质.如果是你哥借款,那么跟单位给你们抚恤金是两回事.如果是抚恤金是可以直接诉讼单位的当然也可以诉讼你哥.赡养老人是每人子女的法定义务,你哥哥必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