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把钱转到孩子名下的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因为夫妻只能对于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婚前已经转到孩子名下的钱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孩子才是这笔钱款的所有权人,夫妻在分割时是无权分割属于孩子的财产的。但是如果为了恶意转移财产而将钱转到孩子名下的,则其转移行为无效,离婚时仍然需要分割这笔钱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