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对让与人和对受让人的效力,双方受到合同的约束,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特征有: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法定其他特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