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审批问题,其是否获得批准主要是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而定的,其中囊括了诸如犯罪嫌疑人体或被告人身处的社会风险程度、所犯之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法院或者检察院在进行审批时,将会全面兼顾到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从而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最终决策。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宜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