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要看父母是以什么身份参加。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则不公开开庭,那么除了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参加庭审活动,是不允许旁听的,那么父母就不能到法庭进行旁听了。但是,可以陪同子女一起到法院,在休息区等候是没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申请不公开,则该离婚案件的审理是公开开庭,那么父母就可以到法庭旁听。但是,如果父母是因为知晓某些案件事实情况,或者持有某些能证明案件情况的证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被准许,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那么父母是以证人身份出庭,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出庭作证。但是,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结束后会被带离法庭,在休息区等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
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