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虽然办了婚礼但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主张要回彩礼,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
三、如果双方要离婚,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主张要回彩礼,人民法院也是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