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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与刑法第289条规定的聚众“打砸抢”的界限是什么

1、聚众哄抢罪一般只是聚集多人抢夺公私财物,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即使使用轻微暴力,也不针对人身,而聚众“打砸抢”则是聚集多人又打又砸又抢,是一种破坏性更为强烈的严重犯罪,暴力色彩极为明显、浓厚。
2、聚众哄抢罪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聚众“打砸抢”则不是单独的罪名。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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