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女改姓的手续是: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8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
单独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也不会办理手续。如一方不同意,而户籍管理机构为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管理机构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