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不能够强制退出公司的股东。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和解散公司两种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