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司法鉴定专题 > 眼睛模糊司法鉴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眼睛模糊司法鉴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眼睛模糊司法鉴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3-05 01:20:05 已帮助91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眼睛模糊司法鉴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