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在知晓债务人有养老金且对方不履行法律义务时,可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以实现债权。
(二)对于被执行人,如果法院划扣养老金影响到基本生活,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身及所扶养家属的实际情况,请求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三)养老金发放机构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按照要求协助划扣款项,避免因拒绝协助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