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门催收有合法催收和非法催收两种方式,对于前者建议与对方诚恳协商,确立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对于后者,其往往伴有法律禁止的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报警处理。
二、行动建议:
1、对于正常的催收行为不要逃避,诚恳与对方沟通协商,说明逾期的原因,避免被对方认为是恶意逃避债务。
2、如果是因收入变动导致的延期还款,建议提交收入证明,标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
3、如果对方行为比较恶劣,危及到了人身、财产安全,可以现场报警,先保护好自身安全再进行后期维权。
三、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85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