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主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分期履行债务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时效进行中出现特定情形会中断或中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正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那一刻开始计算。若债务是分期履行的,为保障权利人权益,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时起算。当出现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这是为了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而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这是为了保障权利人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合理时间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您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