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建房,相关规定应当查询当地有关规定,但要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得侵犯邻居的相邻权。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也可以在基层组织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难以协商、调解的,可以请法院确认争议事项。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