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起诉状如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19××年××月××日生,××省××市××镇××村××街××号,系××市××汽车车身修理店业主。
被告:××市××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地:××市××镇××路 请求事项:
1 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先支付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2006年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2008年6月30日)计人民币9587.15元;
3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常有业务往来。被告多次向原告订做汽车车厢,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多次向被告提供汽车车厢,约定付款时间为次月月底。被告开始就没有依约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2007年4月,原告与被告再次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之后,被告尚欠原告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后来,原告多次继续向被告催收,被告均无故推诿不支付至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是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如约交付被告定做的车厢给被告,被告理应及时依约付款。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