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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规定

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规定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8 05:38:06 已帮助16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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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规定
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合同的程序与通过传统方式来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需要双方分别进行要约和承诺: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载有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电子邮件,此行为可视为要约;
另一方对该权利义务表示接受的回复邮件视为承诺,在双方没有就合同成立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确认邮件到达要约方的邮件系统时合同成立。
此外,合同的生效还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订立该合同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司法实践中,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法定要件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其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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