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规定

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规定

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合同的程序与通过传统方式来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需要双方分别进行要约和承诺: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载有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电子邮件,此行为可视为要约;
另一方对该权利义务表示接受的回复邮件视为承诺,在双方没有就合同成立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确认邮件到达要约方的邮件系统时合同成立。
此外,合同的生效还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订立该合同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司法实践中,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法定要件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其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