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
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
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
抵押或
质押进行
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
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
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
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