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集体劳动纠纷得往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审理和作出裁判。
检察院主要负责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一般不会直接受理集体劳动纠纷案件然后再起诉到法院。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检察院可能会参与到集体劳动纠纷当中。
像那种劳动纠纷涉及到特别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像是恶意拖欠工资,让劳动者的生活都陷入了困境之类的,检察院就有可能依法提起公诉。
而检察院一般不会决定不把案件起诉到法院,除非经过审查之后,发现不具备起诉的条件了,比如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等这种情况。
总的来说,一般都是先经过劳动仲裁等这些前置程序,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检察院在集体劳动纠纷中主要起到的是监督作用,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的追诉作用,而不是直接就起诉到法院或者决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