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
构成要件如下:1.本透支
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罪侵犯的客体是
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
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
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
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信用卡诈骗案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
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
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