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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公共场所”

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公共场所”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3-01 05:39:53 已帮助9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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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公共场所”
下面
“公共场所”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不特定多数人自由出入的场所。
二是教室、集体宿舍、游泳馆、电梯间、儿童游乐场等多人进出、使用的相对公开的场所。
三是网络通讯群组、聊天室等公共网络平台、网络应用服务,也可能成为此条文中的“公共场所”,利用此类网络平台和服务,当众猥亵儿童的,应当认定为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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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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