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有偿还。共有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两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夫妻共有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多少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债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另一半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两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娃儿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两方的教育、训练花费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花费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商定为共有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