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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夫妻离婚时一方信用卡欠款,另一方要承受吗

提问:夫妻离婚时一方信用卡欠款,另一方要承受吗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0 06:19:03 已帮助8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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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夫妻离婚时一方信用卡欠款,另一方要承受吗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有偿还。共有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两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夫妻共有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多少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债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另一半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两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娃儿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两方的教育、训练花费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花费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商定为共有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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