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型的身体暴力:致死、致残、致重伤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等。
2.无形的精神暴力: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等方式进行威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感受到威胁等。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1.有型的身体暴力:致死、致残、致重伤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等。2.无形的精神暴力: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等方式进行威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感受到威胁等。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