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协议的本意是保护应届生权益,现在倒变成了企业制约应届生的手段,实在本末倒置。
2三方协议现在的作用就是学校用来统计就业率和派遣应届生的档案。而应届生如果不签订三方协议,最后档案也还是要派遣的,只是派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本人去教育局办理一下手续变成在人才存档就可以了。我是国企的人事,每年都与应届生签三方协议,这东西没有任何实际上的作用,因为入职以后只有签了劳动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三方协议就是一堆废纸锁在柜子里。
3所有要求签三方交违约金的行为不光没有法律依据,更没有行政依据,根本就是公司欺负小孩的行为,令人不耻。那么如果签订了三方以后学生不去报到用人单位能怎么样呢?单位什么也做不了,也就是说这东西对应届生没有任何任何的约束力。题主的三方协议没盖章,就没有交到学校,学校也不可能依照三方协议派遣,所以如果题主现在不理这个三方直接去另一家私企单位任职没有任何问题。如果第二家单位是国企要求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学生可以和学校说自己的三方丢了要一份新的。如果是和北京的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题主是京外户口,那么单位要有进京落户指标这个协议的签订才有效,如果没有落户能力与应届生签三方协议就是耍流氓。因为签了三方学校也不能按照三方派遣,没有进京指标是不可以派遣到北京的单位或人才的。如果题主是北京生源,单位又是国企,那这家单位是想要题主的录用来完成本单位北京生源的录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