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的行为有2种性质:一是行政行为,二是刑事侦查。
2、强制传唤:公安机关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接受讯问或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人依法采取的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传唤的升级版。 他们的区别仍然与传唤和拘传的区别差不多。
1、性质不同:前者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后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是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接受讯问或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后者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具体的适用情况也不同,以上就是拘传与强制传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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