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规定一方为其亲戚借的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另一方的签字或者是追认,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此
债务属于
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温馨提示】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紧急,请直接拔打电话或是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快速提问,帮助你更快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