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有
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没有财产
担保的债权,破产宣告的时候还没到期的债权等,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有破产宣告之后的
债务利息,
债权人参加
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
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温馨提示】根据以上回答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
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