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受损
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你的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因为蝇头小利,错失自己的信用财富,其实非常得不偿失。
3、被各种手段催收
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的,甚至会有催收人员24小时贴身紧逼,严重扰乱你的工作、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这种“精神压迫”。
4、被起诉,资产可能被查封
也许你“抗压”能力强,觉得以上所说的后果都是毛毛雨,那金融机构也不会跟你客气,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他们也只能拿出“法院”这个秘密武器,用法律武装自己了。
一旦法庭宣判完毕,你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也必须得执行“还款裁决”,否则,法院就会依法查封你名下房产,以拍卖所得,偿还欠款。
5、情节严重要坐牢
一般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份严重就会坐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