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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意劳动仲裁怎么办

被恶意劳动仲裁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2-29 16:31:51 已帮助27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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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意劳动仲裁怎么办
1、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发出《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通知》。“通知”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问题”上明确限定:为了使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或决定的,可视为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已对该劳动争议作出处置。
2、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因此,你可持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向法院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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