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理论上是不可以扣除。实际工作中,
预付款有两种形式,一是先预付款,取得收据,实际消费后再进行结算,取得发票。这种情况下凭票税前扣除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还有一种就是预付款项时就开具发票,实际消耗不再开具发票,只能凭商家自制凭证入账扣除。按照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只要有能够证明业务实际发生的凭据,就可以实际扣除。实际征管中,也基本按照应该取得发票的,一般凭票扣除,按规定不应取得发票的,以其他凭证作为扣除凭据。而这种类型一般金额不大,税务稽查也不会费老大劲去比对自制凭证。因此,考虑到我国是以票管税,只要取得了发票就税前扣除,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