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居的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认定这个“分居”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分居时间需要满两年,且这个两年须为持续的,不能有任何的中断,达到以上条件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判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