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
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