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自己的配偶,父母及自子女。其中,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又包括非婚生子女;收养回来的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前妻的孩子,如果是婚生子女,是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关系的子女,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果不是存在血缘关系的子女,但是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而且已经办理收养手续的,该子女当然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果双方只是普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只要他们已经产生了合法的扶养关系,该子女就有权继承遗产。也就是说,该名孩子是由被继承人抚养长大的,这时候该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就属于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就享有继承权。
综合以上分析,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离婚不影响相互之间继承权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