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并起草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可以写明婚姻状况、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例如:
。
双方婚后于XXXX年X月X日育有一子/女XXX。
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方某某某与女方某某某自愿离婚。
(一)离婚后,婚生子/女由X方抚养,随同X方生活。
X方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大写:
XXXXX)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X方应在每月X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转账至婚生子XXX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二)X方享有婚生子XXX的探望权,具体的探望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于财产的分割......四、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如因男方出轨需要起草离婚协议,可以在其他方面写明离婚原因,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在财产分割时是否给予多分。
如,因男方XXX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双方仅签署并不发生法律效力,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