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0元 。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商服务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