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属于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是民事纠纷,对于甲方来说,应当积极的偿还债务,如果有可执行财产,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
1、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