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询问该房产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银行指定房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
3、银行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
4、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抵押登记办妥后,发放贷款。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