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是没有
保释这一说的,我国法律有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人
民法 院等
司法机关对未被
逮捕或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 逃避侦查 、
起诉和 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随传随到,对 其不予
羁押或 暂时解除其羁 押的一种
强制措施。
符合条件的,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发生 社会 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