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是开庭前还是开庭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仲裁可以不开庭,这个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决定不开庭处理那么可以不开庭,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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