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2、房屋居住权的义务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通过以上分析,民法典对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房屋时,居住权人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