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如下:1.的确在某时间段在该银行借了一笔款,但本人忘记了。2.该银行是自己申请过借款的某贷款平台的合作
放款机构。3.本人实际并未在该
银行贷款,而是因为
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盗取信息、冒用身份贷了款。如果您的确贷了款,那之后注意按时还款即可。如果是第三种,那去向银行说明借贷非本人所为,然后可以要求立即终止
借贷关系;若银行需要收回款项,让其去找
冒名贷款的人,本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客户在之后也要注意保管好
个人信息,以免因为
信息泄露造成安全隐患。而若是该笔贷款由于冒名借的人
逾期不还导致在
个人征信报告里留下
不良记录的话,客户还可以去联系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您不要着急,不要慌张,可以和贷款机构确认一下,看下这个贷款是否是你本人的信息办理的。 若不是本人办理的,就要和贷款机构协商,将这个业务取消掉,一般像正规的办理都是需要本人亲自签字的,如果是
身份证被
盗窃,被其他人办理贷款,应及时的
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