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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的孤儿有权利指定谁来做她的监护人吗

年满16周岁的孤儿有权利指定谁来做她的监护人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4 09:00:55 已帮助19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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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的孤儿有权利指定谁来做她的监护人吗
如果您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作为母亲的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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