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
原告:艾**,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县**乡**村*组***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四川省**县人,高中文化,现在XX监狱服刑。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00年*月*日在四川省宣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2001年下半年,因被告犯抢劫罪,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年**月作出(20**)东法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自此丧失了正常人的生活,夫妻双方无法互相扶养照顾。原告更是一人孤苦伶仃,无人照料。
被告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多次获得监狱嘉奖和表扬。2006年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在服刑期间的悔改表现,裁定将被告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则被告的有期徒刑为自2006年2月13日起至2025年止。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经常居住地为XX市XX镇。
原告认为,被告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导致双方无法过正常夫妻生活,原告生活无人照顾,致使经过十多年后,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第三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