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没有借条时,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证明借款金额、时间、用途等关键事实。
(二)准备起诉状
在起诉状中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及利息)、事实与理由。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四)参加庭审
立案后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法庭上清晰阐述借款事实,并出示收集的证据。
(五)注意诉讼时效
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避免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