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判刑三年以上能监外执行吗?

判刑三年以上能监外执行吗?

判刑三年以上可以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它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应当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