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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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