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的员工要在劳动争议开始的那一天起算,一年内把仲裁申请提交给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同时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倘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那么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的时候,要递交起诉状,清楚地写明原告(也就是被解雇的员工)和被告(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还有诉讼请求、事情的经过和理由等内容,并且要根据被告的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同时还要附上仲裁裁决书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之后,会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