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这一关系里,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类型。
对于属于一般保证的担保人而言,在主合同的纠纷尚未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即便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可依然无法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有权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不过,一旦债务人离世,倘若其遗留的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那么担保人就需要对剩余的债务负责。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来说,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离世后,债权人能够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全部的债务,担保人在履行完偿还义务后,还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追偿。